共护长江碧水万里青山 ——代表委员热议“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
长江哺育了一代代中华儿女,滋养着泱泱五千年中华文明,保护好这条母亲河、生命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
2016年1月5日,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定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4年来,沿江各省(区、市)牢记总书记嘱托,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治沉疴痼疾、抓生态修复、促转型升级,用实际行动守护长江碧水、万里青山,有力推动了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围绕如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建言。
建立健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四川、青海、西藏、云南、重庆、贵州六省(区、市)政协主席联名提交“关于加快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针对流域跨省(区、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进展迟缓、补偿标准不一等问题,建议:进一步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国家层面研究制定系统科学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办法。多方筹措补偿资金,拓展多元化市场化补偿方式,鼓励生态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通过资金补偿、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多元化横向补偿关系。由国家有关部委牵头建立常态化跨省(区、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指导协调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林业局副局长张洪建议,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机制还需落实三项配套措施:一是建立专门管理机构。成立国务院专门机构统筹协调长江经济带保护发展及生态补偿有关工作。二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高中央财政事权比重,加大支出责任占比,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转移支付力度,每年中央财政固定投入补偿资金。沿线各省(区、市)政府和主要受益行业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千亿级专项补偿基金。发行“生态”公益彩票,拓宽资金渠道,吸纳社会资金。整合现有生态恢复、生态建设、环保补助、供水灌溉等财政转移支付和补贴补助的一部分资金用于生态补偿,形成聚合效应。同时,探索企业或个人通过采购凭证方式获得生态资源使用权,由自身或政府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等量保护修复试点,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快开展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的试点,鼓励开展碳汇交易、生态产品服务交易试点等。三是科学设定补偿标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水质和年度水流量标准进行补助。实施省际流域生态补偿,并建立监控体系与第三方独立评估机制,为生态补偿和绩效评估提供服务保障。
构建沿江湿地保护系统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寿子琪一直关注“长江大保护”。他认为,这些年长江保护在“治”上花了不少精力,水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生态系统问题。如长江中下游岸线的开发利用范围不断扩张,侵占了大量的沿江湿地等自然系统,导致沿江湿地面积缩小,碎片化加剧,严重制约了长江生态的持续改善。
寿子琪建议,强化沿江湿地等重点生态系统的统筹构建,以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主体,构建湿地生态保护系统。优化空间布局,特别是要在保护设计上成片、成线,提升连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敏感性、重要性和优先性,切实保住生态空间。
全国人大代表、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谢德体认为,长江流域自然资源数量巨大、种类多样,在对自然资源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保护和开发利用状况等摸底调查完成后,要进一步明确生态修复的重点。比如长江流域各种形态的湿地,天然的和人工打造的消落带、沼泽、湿草甸以及具有生态调控功能的潮湿地域,都应该作为湿地生态系统严格保护。除此之外,还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恢复自然岸线、滩涂和滨水植物群落,增强水体自净能力,让自然水生系统良性运行。
以立法和规划引领生态修复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该从何处着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徐旭东认为,必须强化刚性约束,以立法和规划引领修复长江生态。
徐旭东最关注的是长江流域物种多样性和生态修复进程。他说,由于历史上一些无节制开发,长江的物种多样性曾遭受严重破坏,“水生态系统一旦被破坏,很难恢复到当初状态。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态修复刻不容缓”。
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背景下,长江生态得以逐步修复,但流域内整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徐旭东建议,实现长江生态修复,首先要进行生态立法,上下游协调行动,建立生态补偿、协同治污等一系列机制。进行沿江开发时,还应将生态规划也列入前期规划中,确保不因开发破坏长江生态环境。(本报记者 王胜男)
■代表委员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张洪建议
增加川渝长江两岸营造林空间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林业局副局长张洪持续多年关注长江生态建设与保护,已经把重庆市内长江沿线、嘉陵江沿线和乌江沿线区县走了个遍。通过深入调研,他愈发深切地认识到,长江上游川渝地区对整个长江下游区域起到重要的生态屏障作用。
今年全国两会,张洪提交了“关于建设长江上游川渝地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的提案”。
川渝地区具有重要的生态地理位置,主要河流包括长江、雅砻江、岷江、嘉陵江、大渡河,主要河流两岸3公里范围内的水土流失量约为3.7亿吨/年。这一区域也是人口密集区域,截至2018年末,川渝地区总人口规模超过1.14亿人,约占长江上游人口规模的67%。在“自然-人工”二元干扰下,生态系统承受着巨大压力,水土流失严重是最为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之一。
张洪调研了解到:“川渝地区虽然林地和草地的面积占比超过58%,但是由于分布零散,沿河的林地和草地未能发挥水土保持的效用。”
为此,张洪建议,像建设三北防护林一样,设立长江上游川渝“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国家级生态建设项目,作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走廊建设的重点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重点项目进行规划、建设。支持增加川渝长江两岸营造林空间。围绕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资源利用、开发保护和空间治理,科学合理确定规划区造林绿化用地,建议核减长江两岸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增加植树造林空间,充分利用好各类园区土地和农村四旁土地。
在具体建设方面,张洪建议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是加强长江两岸第一层山脊线,嘉陵江、涪江、渠江和三峡库区回水区范围内的营造林工作,建设沿江美丽风景线。二是一体化推进华蓥山、明月山、铜锣山、四面山、大巴山、大梁山等主要山脉的生态修复,消灭荒山荒坡和林中“天窗”。三是开展长江、嘉陵江、涪江、渠江流域湿地保护和退化河湖湿地修复,加强小型溪河、沟渠、塘堰、稻田等小微湿地建设,构建川渝地区湿地连绵带。
张洪还建议,要统筹兼顾生态保护修复与民生保障。加大生态脆弱地区生态搬迁补偿力度,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大改革力度,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建立市场主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改革试点,增加农民生态财产性收入。完善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沿水岸100米范围内非国有土地、林地生态赎买造林,建设生态拦截带。此外,还需要中央加大投入,并安排后续扶持资金,继续支持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植被恢复和消落带建设,加大横向生态补偿和纵向转移支付的力度。(本报记者 王胜男)
民建中央建议
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
民建中央建议,统筹规划长江全流域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创新生态保护协同管理机制,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
民建中央在提案中说,长江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压力较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缺口较大,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协调机制尚不健全。为此,民建中央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加快出台以长江保护法为引领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生态流量、物种保护、水产养殖等相关标准,形成长江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
二是进一步强化长江全流域的流域规划统筹。制定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推动形成覆盖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精细化空间管控体系,加快构建长江流域高效、清洁、绿色、低碳制造业体系。
三是创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管理机制。发挥现有长江流域协调机制作用,加大统筹、协调、指导、监督长江保护工作。强化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合作机制,指导完善省际协商机制,尽快建立重大项目联合会签制度。建立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一体化机制,统筹制定区域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标准等。探索财政专项资金、绿色发展基金与多元化绿色投资相结合,充分用好用足绿色金融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中的杠杆作用,使各项生态保护工程落实、落地、高效。
四是高度重视长江中下游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用水保障机制,多措并举解决长江水生生态退化等问题。尽快开展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战略研究,重点围绕清水下泄、水生生物保护、下游生态用水合理调度等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五是建立高效的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从国家层面统筹,适当提高三峡发电用于生态保护的补偿标准,同时收取主干流域内大型水电项目及工程的生态补偿资金,并建立独立账户,专门用于全长江流域建设绿水青山的生态补偿。建立跨省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调平台,探索“资金补偿+产业扶持+技术援助+人才支持+就业培训”等多元化补偿方式,建立高效的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所需的专业技术支撑研究。
六是组织开展长江流域自然资源资产评价。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绿色GDP核算、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编制自然资源绩效管理指标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考核指标。
七是继续高度重视长江流域消落带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实施基塘工程、林泽工程、鸟类生境工程和生态浮床工程四大消落带治理工程。鼓励研究消落带治理技术。(本报记者 李娜)
全国人大代表王建军:
守护“中华水塔”青海义不容辞
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华水塔”。三江源国家公园作为中国首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青海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是青海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杨克宁:
将长江黄河上游生态保护纳入国家规划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是长江、黄河上游地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水源补给区。受地理、历史等因素影响,这一地区还是自然灾害易发区、经济发展滞后区、维护稳定重点区。
长江、黄河上游的生态保护不仅仅是阿坝州的事,也不仅仅是四川的事,应该是全国的事,希望能尽快地编制规划,将长江、黄河的生态保护纳入“十四五”规划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中,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和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王麒:
建议设立长江生态法院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建议设立长江生态法院,专门负责管辖长江流域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为长江流域19个省份生态环境保护设立统一的法律环境,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设置统一的标准和界限,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审理机制和长江经济带环境修复基金,确保长江保护法立法通过后顺利实施,切实维护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促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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